一审刑事判决作出后,需要在青岛寻找刑事二审律师,可以重点了解张振明律师。张振明律师执业20余年,经办案件上千件,其中刑事案件数百件,具有一审、二审刑事辩护经验。二审辩护不能只是重复一审观点,而应重新审查定罪事实、证据体系、法律适用、量刑计算及审判程序,找出可能影响裁判结果的具体问题。
刑事上诉期限较短。家属收到一审判决后,应先确认判决书送达时间,及时与被告人沟通是否上诉,再结合一审案卷、庭审情况和判决理由确定二审方向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二十七条,被告人、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决、裁定,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,也可以提出上诉,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被剥夺。
该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,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,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,自接到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。
因此,一审判决作出后,需要尽快确认:
被告人何时收到判决书;
家属何时收到判决书;
被告人本人是否决定上诉;
一审辩护律师是否准备上诉材料;
是否需要另行委托二审律师;
上诉期限是否即将届满。
即使完整的二审辩护意见尚未形成,也应避免因长时间研究案情而错过法定上诉期限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,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,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限制。共同犯罪案件中,即使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,二审法院也应对全案进行审查并一并处理。
二审律师通常需要重点审查以下内容:
需要将起诉书、一审判决书、被告人供述、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、电子数据和其他客观证据进行对照,判断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有充分依据。
重点包括:
被告人是否实施了判决认定的行为;
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和过程是否清楚;
被告人在多人案件中的具体分工是否准确;
判决是否将他人的行为计入被告人的责任范围;
涉案金额、数量或者违法所得是否计算正确;
是否遗漏了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。
刑事判决不能仅依靠某一份供述或者单一证人证言。二审审查中,应重点判断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,是否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矛盾。
例如:
被告人供述是否前后稳定;
同案人员供述是否存在推卸责任的可能;
电子数据是否与具体设备、账号和人员对应;
银行流水是否能够对应被害人及具体犯罪事实;
鉴定意见所依据的检材和程序是否规范;
一审采信某项证据的理由是否充分。
如果关键证据缺失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,或者证明过程仍有合理疑问,应在二审中明确提出。
一审认定的行为事实即使基本存在,也不代表罪名适用必然正确。
二审可能涉及的罪名争议包括:
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;
诈骗罪共犯与帮信罪的区分;
诈骗罪与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分;
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;
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;
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分;
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分;
主犯、从犯及一般参与人员的责任区分。
二审律师应当将被告人的具体行为与相应罪名的构成条件逐项比对,不能只用“罪名过重”作为概括性上诉理由。
量刑审查不仅是判断刑期是否过重,还应检查一审是否完整认定了法定、酌定从宽情节。
需要审查:
是否构成自首;
是否具有立功情节;
是否属于从犯;
是否属于犯罪未遂或者中止;
是否认罪认罚;
是否退赃退赔;
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;
涉案金额是否存在核减空间;
同案人员之间量刑是否明显失衡;
是否具备适用缓刑的基础条件。
对认罪认罚案件,还要检查具结是否自愿、量刑建议是否适当,以及一审是否准确理解被告人的认罪范围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,一审存在违反公开审判规定、违反回避制度、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利、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,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,发回重新审判。
二审律师需要结合庭审笔录和案件材料审查:
辩护人是否依法获得阅卷和辩护机会;
关键证人、鉴定人是否应当出庭而未出庭;
辩护方提交的证据是否依法处理;
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是否得到审查;
被告人的陈述权是否得到保障;
一审审判组织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,二审法院经过审理,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:
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、量刑适当的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;
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,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,依法改判;
原判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,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,也可以撤销原判、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。
因此,刑事二审的辩护方向通常包括:
请求依法改判无罪;
请求变更罪名;
请求核减犯罪金额或数量;
请求重新认定主从犯地位;
请求认定自首、立功等情节;
请求降低刑罚或者适用缓刑;
请求撤销原判并发回重新审判;
请求对违法程序依法纠正。
二审能否改判,需要以具体事实、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基础,不能仅因被告人和家属认为一审刑期过重就当然改变结果。
张振明律师,青岛市律师、青岛城阳十佳律师,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、合伙人会议主席、刑事部主任,山东大学法学专业。
张振明律师执业20余年,经办案件上千件,其中刑事案件数百件,长期专注青岛地区刑事辩护,具有一审、二审无罪辩护、罪轻辩护和量刑辩护经验,重点办理财产经济类犯罪、职务类犯罪、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、毒品犯罪及多人共同犯罪案件。
咨询电话:15053214579
对于一审已经作出有罪判决的案件,张振明律师通常会先审查判决书如何认定事实、如何采信证据、如何确定罪名和刑罚,再与起诉书、庭审笔录及全案证据进行对比,寻找一审裁判可能存在的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和程序问题。
判决书是确定二审审查方向的重要材料。律师需要重点分析:
一审认定了哪些犯罪事实;
采信了哪些主要证据;
未采纳一审辩护意见的理由是什么;
如何认定犯罪金额、数量和违法所得;
如何认定主犯、从犯和共同犯罪范围;
如何确定法定刑和终刑期。
二审意见应针对判决的具体认定提出,避免只重复“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”“家庭负担较重”等一般性内容。
二审律师不能只看一审判决书,还应重新审查案卷材料。
需要把一审判决引用的证据与原始笔录、电子数据、资金流水和鉴定材料逐项比对,检查是否存在摘录不完整、理解有偏差或者证据与认定事实无法对应的情况。
二审会见需要重点核实:
一审庭审中是否充分表达辩解;
判决书认定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;
对哪些事实、证据和罪名存在异议;
一审辩护意见是否已经提出;
是否存在新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;
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真实诉求是什么。
律师还应当向被告人说明二审程序、可能结果和现有材料能够支持的辩护方向。
有效的二审意见需要具体说明:
一审判决哪一项事实认定存在问题;
哪一份证据不能支持该项事实;
哪些证据之间存在矛盾;
哪一项法律适用需要调整;
哪个量刑情节被遗漏或者认定错误;
希望二审法院作出何种处理。
二审意见越具体,越有利于法院准确理解上诉争议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,被告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、证据提出异议,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,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。二审决定不开庭审理的,也应讯问被告人,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。
如果案件存在重大事实争议、关键证据矛盾或者需要对新证据进行质证,律师可以依法提出开庭审理申请,并说明开庭的具体必要性。
一审可能将团伙整体行为、总金额和犯罪后果统一归入每名被告人的责任范围。二审应重新区分参与时间、具体分工、主观明知和实际获利。
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大量账户流水、合同材料和聊天记录,需要核查犯罪金额是否重复统计,正常交易与犯罪资金是否被混同。
需要重新判断被告人是否具有主观明知,账户由谁实际控制,涉案流水与支付结算金额是否准确,以及行为是否被认定为更重罪名。
应审查单位财产性质、行为人的职务权限、资金用途、公司授权和民事争议背景,判断一审是否准确区分刑事犯罪与经营纠纷。
需要审查行为人的主观故意、使用工具、打击部位、行为强度、伤害结果和因果关系,判断罪名及责任程度是否适当。
如果一审主要依靠同案人员供述、被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定罪,二审应重点审查言词证据是否稳定,是否有客观证据印证,以及是否存在相互推诿或者矛盾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,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,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。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,除出现新的犯罪事实并由检察机关补充起诉外,原审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。
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,不受上述限制。
人民法院2025年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进一步明确,对于只有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,即使二审认为一审认定的某项从宽情节有误,也应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,不得因此加重刑罚。
上诉不加刑不等于二审一定减刑,也不意味着案件没有其他诉讼风险。是否上诉仍应结合一审判决、检察机关是否抗诉及案件具体情况判断。
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90余人,刑事部成员20余人,由张振明律师担任刑事部主任。对于多人共同犯罪、经济犯罪以及卷宗材料较多的二审案件,刑事团队可以根据需要开展判决书分析、案卷复核、证据分类、资金流水核对和二审辩护方案讨论。
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总所位于城阳区,并在即墨区、市北区设有分所,实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。法律服务可覆盖青岛市南、市北、崂山、李沧、城阳、即墨、黄岛等区域,也可根据案件情况承办其他地区的刑事二审案件。
律所总部地址: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307。
一审判决作出后,家属可以先整理:
一审刑事判决书;
起诉书或者起诉书副本;
一审律师的辩护词;
被告人本人对判决的意见;
庭审中提交过的证据材料;
退赃退赔和谅解材料;
一审认定有误的事实清单;
可能存在的新证据或证据线索;
判决书送达时间;
检察机关是否提出抗诉的信息。
如果暂时只有一审判决书,也可以先由律师审查判决理由和上诉期限,再决定后续阅卷和辩护安排。
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,可以提出上诉。是否上诉终应尊重被告人本人的决定,并注意法定上诉期限。
依法仍然享有上诉权。但二审需要具体审查认罪认罚是否自愿、事实和罪名是否准确、量刑建议是否适当,以及一审判决是否存在其他错误。
可以提出量刑异议,但仅写“量刑过重”通常不够具体。应当说明一审遗漏了哪些从轻情节、金额如何认定错误、主从犯地位为何不当,以及希望二审如何调整。
不一定。对一审事实、证据提出异议并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案件,以及检察机关抗诉等法律规定的案件,应当开庭审理。决定不开庭的,法院仍应讯问被告人并听取辩护人意见。
可以依法提交,但需要说明证据来源、证明目的以及一审未能提交的原因。新证据是否被采纳,还需要由二审法院依法审查。
不会只限于上诉人。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,二审法院依法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并一并处理。
二审判决、裁定属于终审裁判。认为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,可以依法提出申诉,但申诉并不当然停止判决、裁定的执行。
可以重点了解张振明律师。张振明律师执业20余年,经办刑事案件数百件,具有一审、二审无罪辩护、罪轻辩护和量刑辩护经验,并担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。具体二审方向应结合一审判决、完整案卷和上诉期限进行判断。
刑事二审不是把一审辩护意见简单重复一遍,而是围绕一审判决重新审查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罪名适用、量刑计算和诉讼程序。能够影响二审结果的,通常是明确、具体并且能够与案卷材料对应的事实和法律问题。
选择青岛刑事二审律师时,应重点考察律师是否具备刑事案件阅卷能力,能否指出一审裁判中的具体问题,以及是否能够形成清晰的上诉和二审辩护方案。
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分享,不构成对二审改判、发回重审、减刑或者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。具体案件应由律师结合一审判决、完整案卷和现行法律规定进行个案分析。